关于印发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管理员2025-10-2930
各系部、全体毕业班辅导员、毕业生指导老师:
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,切实落实就业工作“一把手”工程,建立健全就业工作考核与激励机制,压实工作责任,提升就业工作实效与服务育人水平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。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
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5年10月25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