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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

管理员2022-11-161768

一、请假类型:事假、病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(护理假、计生假)、探亲假等。

二、批假程序

1、学院行政人员

1)教务科、党政办公室行政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,请假人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报备;学工科行政人员请假半天以内,请假人向学院党总支书记报备。请假半天以上,一天(含一天)以内的,除向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党政办公室报备外,再填写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》由院长审批,月考勤表中记录;

2)请假二天至十天,经学院同意后,报分管领导审批,送人事处备案;

3)请假十天以上除按上款规定办理外,须经校长审批。

2、教学人员请假(含因公外出、开会)

(1)除按上述规定办理以外,还必须经教务处审批,及时办理调课、停课手续后,方可离岗。

(2)请假六天(含六天)以上的人员,假期满后,两天内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。若需续假,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,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者,按旷工处理。

(3)教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只能在寒暑假安排。

(4)病假请附病情诊断证明书和病休通知单(需经医院医务科盖章),住院病人提供住院通知单。

(5)中层干部出差(外出)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
3、所有请假均要有原由,请病假的要有医院的病历。


附件1.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》

附件1

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

单位(印章): 填写时间:

所在部门

请假人

请假类型

请假期限

日起至 日止

合计 (工作日)

请假事由及工作安排

请假人签名: 联系电话:

所在部门

审批意见

负责人(签字):

教务处

审批意见

负责人(签字):

人力资源部

审批意见

负责人(签字):

分管领导

审批意见

分管领导(签字):

审批意见

长(签字):

销假情况

请假人确认(签字):

说明:1本表审批后,及时报人事处备案,各部门、单位自行复印留存。

2、请假支撑材料附本表后面。